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(ZHENGZHOU Association of Bankruptcy Administrators)成立于2019年5月6日,是在郑州中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下,由郑州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联合性、地方性、公益性、非营利性社会团体。

本会的宗旨: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不得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,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、安全和民族的团结,不得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,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,遵守人民法院有关破产清算、重整及和解的操作规程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提高会员的业务能力,加强行业自律建设,致力服务全体会员,支持会员承办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各类破产案件,包括无预交清算费用或缺少清算费用的破产案件,协助并推动破产案件的处理进程;代表破产管理人协调各级法院、司法行政、财税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;协助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有效构建符合《企业破产法》规定条件的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的长效机制 。

业务范围:

(一)反映会员诉求,维护会员权益;

(二)协助会员做好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工作;

(三)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,为会员承办无破产费用案件提供支持;

(四)加强信息沟通,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理论研究;

(五)接受政府部门委托,拟定破产管理人的执业准则、规则,并监督、检查其实施情况,对破产管理人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;建立健全破产管理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长效机制。

地址: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21号永和国际广场A区1401

电话:0371-55263377

邮箱:zglr55263377@163.com

微信公众号: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