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富港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、评估机构的公告

 

郑州富港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

关于公开选聘审计、评估机构的公告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)富港管字第01号

 

2020年7月16日郑州航空港综合试验区人民法院作出(2020)豫019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,裁定受理郑州富港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,并于2020年8月7日指定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。

管理人根据清算工作需要公开选聘审计、评估机构,现公告如下:

一、债务人基本情况

债务人成立于2011年7月13日,住所地郑州航空港区新港路西侧鑫港花园B组1座法定代表人陈攀注册资本1000万元,股东为赵海清(持股比例80%)、李俊义(持股比例20%)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(凭有效资质证经营)。

、审计、评估范围及内容

对债务人资产、负债所有者权益状况进行审计、评估。 

、审计评估机构资质和要求

1具备从业资格及相关资质,本次审计、评估机构限入选《河南省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》的机构,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单位优先考虑;

2、报名机构能够独立完成审计、评估工作,不得将审计、评估工作再委托;

3、具有比较丰富的破产清算重整审计、评估业务经验,具有房地产业务审计、评估经验者优先考虑;

4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,或者行政处罚不良记录;

5、与债权人、债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利害关系

6、同一家机构不能同时竞选审计和评估项目;

7、按时出具审计和评估报告、列席债权人会议、配合管理人完成清产核资工作等依法应履行的义务。

四、报名材料

1、报名机构相关材料,包括机构简介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审计/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、拟签字审计/评估师证书复印件、拟派审计/评估人员材料;

2、参与破产清算或重整项目业绩证明材料;

3、明确工作计划完成委托事项的时间;

4、收费标准,包括收费依据及是否可协商等;

5、报名机构提交与本案没有利益冲突及回避事由,认可本公告内容,提交竞选文件真实、合法、有效的书面承诺

6、报名机构需准备报名材料一式三份,递交的材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。

、机构选择

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机构提交材料情况,由评审小组评审后直接确定相关机构,并报送郑州航空港综合试验区人民法院其他未确定的机构,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。

、报名时间、方式及地点

时间:截止至2020年8月18日17时;

方式:邮寄或至现场提交报名材料;

地址: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189号正商环湖国际12楼

管理人联系人:李小龙,联系电话:15136178883。

 

特此公告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郑州富港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二〇十五